付小費
在美加地區旅行,最讓人傷腦筋的課題之一就是付小費了。舉凡上館子、住旅館、搭計程車、理頭髮....等有人服務的事項,都要給點小費。由於亞洲(及很多歐洲)國家都沒有這個習慣,該不該給、該給多少就成了一門必修課。
常見的原則是:上館子午餐至少10%、晚餐至少15%,才算上道。為了不讓大家在吃完飯昏昏欲睡時還要苦苦複習乘法,有的餐廳會把10%或15%的金額印在帳單上做為參考。
可是要小心的是,當超過5、6個人一起吃飯時,很多餐廳會自動把小費算進帳單裡(項目名稱為Gratitude),看帳單明細時不可不慎,以免付了雙重小費。不過這還有一個問題。話說昨晚在Baltimore小義大利區的Mo's海鮮餐廳吃飯,侍者的服務很慢,叫了也沒有反應,所以要結帳時我們就討論是否只給5-10%的小費以示不滿,可是帳單來時,上面已經加好17%的小費了,讓你反駁的餘地都沒,難怪侍者愛理不理的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